司机救人被诬成肇事者 监控还原真相
26日中午12点多,江苏省如皋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石庄中队接到群众报警,称一辆大巴车在石庄镇西边的张黄立交桥上,撞倒一名骑三轮车的老人后逃逸,石庄中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。被撞老人事后一口咬定撞她的就是大巴车,事后大巴车司机下来扶她起来的。警方通过监控录像发现,肇事的并非大客车。
8月28日CCTV新闻频道播出以上视频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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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有南京彭宇,后有天津许云鹤,我好奇的不是这类事件本身,而是倘若成为揭穿谎言铁证的监控录像万一不幸地不存在,那么警方会怎么处理,法院会怎么判决,这位大巴司机应该承担百分之多少的责任,会为他的正义感和正常社会里应有的公德心付出多少代价。在敬佩这位司机的同时,我着实替他捏了把汗,不知他本人有没有点心有余悸。以往的判例表明法院制造葫芦案的成本接近零。那么这里想了解的只有,攀诬牟利的成本有几何?(如按公平对等+惩戒原则,攀诬受罚数额应等同或数倍于其可能获益数额。)
[ 本帖最后由 freeabc 于 2011-8-29 22:23 编辑 ]